我爷爷是家族中的长子,下面有四个兄弟、两个妹妹。所以还在曾祖母在世的时候,爷爷奶奶就支撑起了整个家族的重担。小爷外出读书,毕业后就在外地参加了工作,没有再回来;两个姑婆出嫁时得到了丰厚的嫁妆。三爷和小爷我从来没有见过,我随奶奶回到家乡小镇的头几年还见过两个姑婆,不几年她们就都各随自己在外地工作的儿子生活去了,我就再也没有见到了。父亲还有一位养母,实际上应该是我的三奶奶。据说,因为我三爷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儿子,为了避免三奶奶改嫁,曾祖母就作主将我父亲过继给了三奶奶做儿子。父亲的养母——我叫做瘦奶奶,解放以后当了一名店员,退休以后也跟了我的姑姑——她唯一的女儿,去了省外。 广告衫
解放初期,祖屋是被政府没收了的。直到文革后期,我爷爷当上了政协委员,祖屋终得以归还。祖屋归还后由我爷爷家和二爷爷家各住一半。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后,家里没有人居住了,父辈们就决定将那一部分房屋处理掉。可能是鉴于前述的原因,父辈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外地的祖辈们都应该与祖屋早就没有了任何关系。所以,父辈们在没有通知他们的情况下就把爷爷奶奶曾住过的那部分祖屋给卖掉了。谁想二爷爷却作了全面的通知,并陪同那两个多年没露过面的姑婆和我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小爷来到了我们家,要求得到一份卖房款。这时,远在南方的姨婆(瘦奶奶的妹妹)也来信表达了同样的意愿。 广告衫
这真是给受了远在外省的兄弟之托而全权处理这笔价值近两万元的遗产,正在为怎样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而大伤脑筋的父亲又增添了诸多烦恼。父亲经过长时间的深思熟虑后提出了一个方案,没想到却落了个借养母之名多得一份遗产之嫌。 广告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