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斯基在大学一玩就是三年。在这三年里,他几乎没去上过课,而是收集流行音乐,通宵上网吧,看光了图书馆里的武侠小说。经历完残酷的高考,他没日没夜地松着气,活得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广告衫
然后他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升上了大四。这一天,他忽然感到万分悲情,倒不是因为那一大堆的毕业设计——他想起了老妈在他刚上大学时对他的交代,“儿子啊,一定要给咱们家找个高素质的媳妇回来。”可是,他还连女孩的小手都没摸过呢。
在认识小蓓之前,鹿斯基一直都不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居然还会有这一种花鹿存在——每天,她都按时上课,完成作业,每天还早起背单词,泡图书馆,周末前往敬老院做义工。负责任地说,她与鹿斯基是两只有着天壤之别的花鹿。
那是一个清晨,当鹿斯基再一次摇晃着身子从网吧里走出来,他路过了正在晨读的小蓓。
从大一到大四,鹿斯基路过了她整整三年。在这三年,鹿斯基玩遍了网吧里的游戏,她手里拿着的词典则从牛筋、鸭思,一路变成了现在的鹅语。鹿斯基一直都没有留意过她,因为,他向来瞧不起那些书呆子。
但是在这个清晨,当他终于在她的面前停了下来……鹿斯基心猿意马地咽了咽口水,他看到了她,那细长的小腿,油光发亮的尾巴,大大的眼睛,以及眼睛上弯月一样的睫毛……
躺在床上,鹿斯基久久难眠。不知道过了多久,鹿斯基一咬牙——好,就是她了!
在酝酿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后,鹿斯基开始行动了。早上,他会起个大早来到林荫道,手里还拿着一本厚厚的建桥词典,摇头晃脑地“凑巧”经过她的旁边,然后在她面前,“凑巧”他的鞋带就松了;上图书馆,按捺着激动从武侠小说书架旁走过,在外文书架旁,她正在认真地找书,虽然看不懂,但这并不妨碍鹿斯基“凑巧”地将她正准备拿起的那本书抢先一步拿起来,以及,在她经常去的那间食堂,鹿斯基每天会早早赶到,他吃完一两饭,就再添一两饭,直到她出现为止。
不过遗憾的是,她始终没有认出他。或者说,她早就认出了他,可她并不想认识他。广告衫
于是在某一天,他终于鼓足勇气给她写了一封信。情意绵绵的梨花体,鹿斯基写着——“你应该,知道,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