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还在农村,种地当然不能穿高跟鞋,但是看戏,跟集,走亲戚,不失时机的换上高跟鞋,挺拔是够挺拔的,几十里山路下来,脚上磨起了水泡,脚趾所受的屈辱,无法言说,那个脚疼啊,没穿过高跟鞋的人是无法感受的,痛并快乐着。年轻就是资本,有底气自虐,时尚的高跟鞋夹裹着饱受折磨的脚丫,疼痛成了常态,强忍,同样成了常态,哪怕痛到咬牙切齿,还是抗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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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包括男青年,也有不少穿高跟鞋的,不过,没有女式那么高。有些更时髦的男青年,流行色还搭配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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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极必反,“长头发,高跟鞋,喇叭裤”,后来严打时也成了打击对象。过了青春洋溢的八十年代,男青年有所收敛,很少看见街上有此流行色。而女青年,外甥打灯笼照舅(照旧),烫发头,高跟鞋,喇叭裤。往后,由喇叭裤改变成小西裤,几经周转,来来回回变着花样,但总是不离高跟鞋,再后来,高跟鞋配裙装,这一配便是几十年。裙装和高跟鞋一样,好看,不实惠,又是自虐倾向,大西北的天气不给面子,常年气温低,在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年龄,美丽冻人是不言而喻了,长期暴露脚踝,老了才尝到了苦头,风寒湿痹不请自来,一裙遮千丑带来了“绝代风华”,也带来“旷世灾难”,这种美的不自然,是背道而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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